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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記者從最高法有關人士處獲悉,最高法正在制定有關非法證據排除的解釋文件,如果各項工作如期完成,該解釋有望在本月內出台。據悉,在該解釋文件初稿中,疲勞審訊、誘供、指供、威脅被告人、威脅證人等變相刑訊逼供等行為將被視為非法證據,法院應予以排除。據悉,禁止“疲勞審訊”等是首次明確為變相刑訊逼供列入非法證據範疇。(12月8日《新京報》)
  法律界一直有一個共識,那就是,沒有程序的正義就沒有實體的正義。此次最高法將把疲勞審訊、誘供、指供、威脅被告人、威脅證人等變相刑訊逼供等行為視為非法證據,不得不說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進步。
  事實上,我國2010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五部門就出台《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開始明確排除非法證據,此後2012年最高法出台歷史條文最長的司法解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再次明確排除“禁止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獲取的證據。應該看到的是,這些立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於沒有完整而專門的法律文件,基層司法工作在排除非法證據的實踐中依然有“漏網之魚”或者“頂風作案”者,這為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保證社會公正帶來了極大地消極影響。
  疲勞審訊等變相刑訊逼供造成的危害相當明顯,近些年來發生的國家賠償案件中,幾乎都或多或少有著疲勞審訊的影子,所帶來的冤假錯案也是層出不窮。刑訊逼供必然帶來程序正義的缺失,“佘祥林案”、“張高平和張輝叔侄案”以及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念斌案”、“呼格吉勒圖案”,都是程序正義的缺失導致實體正義蒙羞。
  從國外經驗來看,程序正義缺失導致的巨大社會正義流失也值得我們當今的法治社會建設借鑒,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美國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殺妻案。從公佈的案情看,人們都相信是辛普森殺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檢方控告他殺人似乎也證據確鑿、可以定辛普森的罪。但是,辛普森花費600萬美元聘請的強大律師團偏偏就找到了美國警察違法取證的證據,從而使得案件審理結果因為美國警察取證不合法而急轉直下,辛普森被宣告無罪。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體正義”。程序方面的任何問題都可能造成實體權利的缺失,辦理案件必須堅持程序正義。否則,我們辦理任何案件都有可能因為無序而導致錯誤,從而使正義無法得到維護、法律陷入災難。
  當然,要告別疲勞審訊等變相刑訊逼供,維護程序正義,除了要有法制的建設,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一方面,法律監督部門必須充分維護司法的正義。這就要求我們的檢察機關、紀檢部門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嚴格審視案件的偵破、定性、審理等環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充分查驗證據,聽取被告人對證據採取合法與否的陳述。
  另一方面,要根除刑訊逼供,就要提高案件偵查水平。既要有辦案硬件上的升級,改變現有非打即罵的簡單粗暴手段,提高辦案人員的技術能力;更要在辦案理念上有根本改變,尊重嫌疑人人權,改變“命案必破”和“從嚴從快”的思想,讓法治思想深入公檢法各級部門,形成一套科學的辦案機制。
  禁止疲勞審訊,排除非法證據,或將在短時期內給辦案人員帶來不適應感,增加司法成本,影響破案率。但應該看到的是,維護程序正義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今年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問題的決定,再次對非法證據排除作出重要論述。這就說明瞭,維護程序正義,就不僅僅是個人對司法公正的要求,更是建設公平、和諧、法治中國的必然之路。
  文/梁雲風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禁止“疲勞審訊”是維護程序正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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